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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鑫御剑飞行来到草堂后一处偏僻的地方,此处风景宜人,却人烟稀少。
方圆几里只有寥寥几座茅草屋,初春的景象在这方天地间一览无遗,茅草筑城的房子虽然看起来略显寒酸,里面却是鸡鸣狗吠,却也别有一番韵味。给这片山林带来了一丝乡村感。
王鑫现在一处石头上远远的望着,并没有走近。
忽然,从里屋走出来一名女子,女子身着寻常素衣,与一般百姓无异。
,这个女子约莫在三十岁左右,朱唇碧眼,两弯柳叶细梢眉,肤如凝脂,虽然衣着淡雅朴素,却绝对当的起雍容华贵四个字。她手里拿着一个小木盆,就停在庭院中喂起了鸡。一举一动之间,都流露出一股贵气。
如果被一些有身份有见识的人看到的话,定然会大惊失色,这女子的一举一动,都有皇家风范!
皇家风范!
拥有这样气质的人大多是久居深宫难得一见的贵人,怎会如村妇一般在这小小茅草屋下生活?
“既然来了,便进来坐吧。”那美貌妇女忽然抬起头,似是察觉到了什么,望向王鑫的方向,淡淡的说到。
王鑫闻言也是飞身而起,径直走了进去。
“在这儿生活的还好吧?”王鑫问到,语气略显温柔,甚至带着一丝宠溺。
“托你的福,行尸走肉似的,活到现在。”女子平淡的回到,字里行间流露着疏远。
“大哥死了。”沉默了一会儿,王鑫开口说到。
女子没有说话,但王鑫却能明显感觉到她的身体僵了一下,“那不正好,王家人,早就该死了……”
女子突然露出一丝凄婉的笑容,“不是吗?早在十几年前,就都该死了……”
“小妹,你……”
“不要叫我小妹!我不配!我一个旧时代的遗民,怎好意思与你一字并肩王沾亲带故?”女子猛的向后退了两步,瞪大了瞳孔,很是局促的轻吼到。
王鑫闻言,看着她的样子,也是轻轻的叹了口气,也罢,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报应吧。
“如果重新来过,也许,结局依旧会是那样。”
“那又如何,我从来没有觉得你做了什么错事……”女子轻轻的呵了一下,“硬要说的话,当时你真不应该救下我,我的心,早在十几年前,就已经死去了。”
“跟着那个王朝,死去了。”
“我给过他机会,他没有珍惜。”王鑫叹到。
“他不需要,甚至,我也不需要……”女子轻轻鹅咬了咬嘴唇,似是想起了什么,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中泛起了朦胧的水雾。
看着她的样子,王鑫也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来,他知道,是他们王家亏欠了她的,他甚至不知道,在自己那个权谋天下的枭雄父亲眼里,是怎么看待她的,难道从一开始,就是把她当作成就帝王霸业的工具吗?
他不知道,至少在他心里,一直把她当作亲妹妹一般,以至于那日,在那片狼烟遍地的废墟上,在千军万马的嘶鸣间,他站了出来。
“滚。”
他背对着千军万马,手中宝剑斜插在地上,对着那些士兵,轻描淡写的说到,仿佛在说一句家常里短的小时一般。
所有的士兵从一开始听到声音的不屑慢慢的变成了恐惧,以至于忘记了上面下达的命令和悬赏。
——杀死那个倒在地上的龙袍男子,赏千金,封疆拜侯。
士兵们望着眼前的白衣男子,缓缓的放下了手中的兵器,退出了这片废墟。
“我早该想到的……”倒在地上的龙袍男子见到王鑫,没由来的笑了。
王鑫看着他,没有说话,发动叛乱,窃取神器,乃是他们王氏苦心孤诣几代人的结果,他虽然不喜,却也没办法阻止。
王鑫转头望向龙袍男子身旁抱着他的女子,“阿莲,走吧,带着他,一起走。”
被称作阿莲的女子没有说话,而是扭头望向那一袭龙袍。
龙袍男子对着她点了点头,示意她扶自己站起来。
在阿莲的搀扶下,龙袍男子以剑杵地,看向这一片狼藉,心中略过一丝不甘及悲凉,随即没由来的大笑一声。
“王鑫,你当我是什么人?”
“今朝此败,有死而已!”
“燕虽三户,亡夏必燕!”
随即他拔剑问天,“若再给我十年时间,必然不会是今日结局,可惜,可惜……”
他扭头望向自己的妻子,“阿莲,来生再见。”
语罢,他不待阿莲说话,一掌切在了阿莲的脖颈处,对着王鑫说到:“带她走。”
王鑫闻言点了点头,对着身后挥了挥手,两道黑色的身影立刻出现在他的身后。
“带她去草堂。”
龙袍男子不舍的在阿莲额头轻轻一吻,将她交给了他们。
“王鑫,记住,对她好点,这几年,跟着我,也没享到什么福。”
“那是自然,其实……”
“我知道你想说什么,但那是不可能的。”
“拔剑吧,让我看看,你这实力,是否是言过其实了。”
“如你所愿。”王鑫拔出地上宝剑,对着龙袍男子冲了过去。
霎时,飞沙走石,风起云涌。
没人知道那片废墟发生了什么,只是最后王鑫带着染血的白袍回到了永安,他的手里,攥着龙袍一角……
至此,王鑫大夏战神的名号彻底响彻,无人不知。
“他确实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,可惜道不同,不相为谋。”
王鑫回到永安受封一字并肩王,可将近半月过去了,自己那个荣登九五的父亲却只字不问阿莲生死。
阿莲是在六岁那年,被家里的仆人带回来的。王鑫到现在都记得,那个小女孩,现在暮色掩盖的雪地里,瑟瑟发抖,双眼因为陌生而有些害怕,拉着仆人的衣角,怯生生的望着他们一群人。
王烈(王鑫之父)点了点头,示意仆人带她下去梳洗。听管家说,这是一个孤儿,父母双亡,孤苦无依。管家看她可怜,便买了下来。
梳洗完的阿莲分外可爱,王烈看得很是欢喜。摸着她的脑袋叫来王逸王鑫两兄弟,指着阿莲说,以后,她就是你们的妹妹了。
王烈蹲下身来,“孩子,你叫什么名字?”
阿莲看着他,用细如蚊蝇的声音低低的说到:“我叫二丫。”
“二丫?”王烈琢磨了一下,这个名字不好,一看就是乡下没文化的人起的。
王烈看着阿莲梳洗后粉雕玉镯的小脸蛋,如莲花一般,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。
“以后,你就叫王莲吧。”
“鑫儿,带她去买几件上好的衣物。”
“是,父亲。”
随后,王烈扫视众人,“以后,她便是我王家三小姐。”
众人齐齐点头,任谁都能看得出来,王老爷对这个来历不明的小丫头喜欢得紧。
……
想到这里,王鑫不禁笑了出来。自从阿莲来到王府后,愈发变得开朗了起来,不像刚来时不敢直视众人,只是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地面。
渐渐的,阿莲与王府众人熟络了起来,这之中,与她关系最好的就是王烈和王鑫。
记得是在一次用膳时,王烈吩咐王鑫带着阿莲去寺庙求个平安,王鑫点头答是,阿莲红着脸点了点头,轻轻的说了一句,“知道了,爹。”
这一声爹说出来,把王烈高兴得心花怒放,众人也是笑了出来。
第二天一早,王鑫带着阿莲,坐在轿车里,就向寺庙的方向走去。
两人面对面的坐着,彼此之间有些尴尬,不知道怎么开口。一方面两人尚且不太熟悉,另一方面,因为昨晚阿莲开口叫王烈爹的缘故,两人之间的关系又微妙了起来。
兴许是无聊,阿莲掀开了车上的门帘,欣赏着一路的景色,王鑫则是坐在车上闭目养神。
忽然,王鑫感觉自己的衣服被扯了一下,王鑫睁开眼,只见阿莲扯着王鑫的衣服,指了指外面,怯生生的说:“二哥,我想吃那个。”
顺着阿莲手指的方向看去,是一个卖糖葫芦的小摊贩,正站在路上吆喝。
王鑫摸了摸阿莲的小脑袋,轻声说到:“二哥去给你买。”
说完王鑫便跳下车,去小摊贩那里买了两串糖葫芦。
“喏,给你,快吃吧。”王鑫把手中的糖葫芦递给了阿莲。
阿莲看着手中的两串糖葫芦,左看一下,右看一下,最后仿佛是终于下定了决心,分出一串递给了王鑫。
“二哥,一人一串,这个很好吃,以前我很小的时候吃过一次,就再也没机会吃了……”
王鑫听完感觉有点悲伤,像他这种官宦门第,若是想吃糖葫芦,莫说一串,一天几十串都不成问题,可阿莲六年竟只吃过一次。
“二哥不喜欢吃甜的,你吃吧,你喜欢吃,二哥以后天天买给你吃。”
阿莲闻言瞪大了眼睛,“真的吗?”
“当然是真的。”
阿莲开心的笑了起来,“二哥最好了!”
这是王鑫和阿莲真正成为兄妹的一天,孩童之间,所谓亲情友情的建立,往往就是这么简单。
……
“现在想起来,还是小时候,最开心。”阿莲放下手中的活儿,坐到了王鑫对面。
王鑫闻言默然,他知道,她也知道,再也不可能回去了……
“二哥。”
“恩?”王鑫有些愕然,多少年没有听到这个称呼了?
“小时候,你说要天天给我买糖葫芦,还算数吗?”
“当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