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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4章 茶摊

    “呼……呼。”李启喘着粗气,步履蹒跚的行动着。

    这里距离澧州城已经一百多里,虽然还没有出辖境,但是已经人烟稀疏了。



    老实说,这是李启头一次在这个世界走这么远。



    在这个世界,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,最起码,澧州是这样的。



    村子里的人,去过最远的地方估计就是县城,县城的人,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州城,而州城的人,或许一辈子也不会离开州城。



    李启就从来没出过州城,三年多,一次都没有,最多也就是在城里浅滩逆水的地方帮忙拉船,拉到郊外水流顺畅处就回来。



    这次杀人亡命,要不是逼急了,他也不想离开城市。



    他在码头工作,拉船行舟,听闻各路漕帮商会的闲聊,也知道野外的危险。



    水里有妖,运气好是鲤鱼精,鳖怪,只是戏弄,不会伤人,运气差就是水猴子,一船人都得死在里面,除非有高超的修行者庇护,才能逃得性命。



    不去水里,走山路,但山里也是森林沼泽密布,到处都是蛇虫鼠蚁,恶兽猛禽。



    真正安全的地方,只有人类的聚居地。



    外出,就意味着危险。



    他已经离开一天了,在树上凑合了一晚上,所幸没有遇到什么问题,吃了点野果,按照原定的计划,他要去三百里外的丰县。



    据说,丰县是个比较安稳的小县城,李启在那里避避风头,然后过个一年半载,再回澧州城,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事了。



    一天跋涉一百里,还全是崎岖山路,他穿的还是草鞋,哪怕以现在的身体素质,也累得够呛。



    唯一好的一点,那就是此时还算是冬日,所以百兽蛰伏,虫豸未生,一路上除了累,倒是没有别的折磨。



    “就算不走错路,也有三百里……真是。”李启行走在荒野的小路里,到处张望,看看有没有在路边的茶摊水铺什么的,他已经走了整整一天了。



    张望了一会,运气不错,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路边的茶摊子。



    他加快了速度,同时伸手从背后的包袱里拿出两枚铜钱。



    大鹿国的铜钱,名字叫大鹿五铢,颜色是紫色,分量尚可,不过有些纤薄,一枚约有半钱重,他身上现在有约莫一千钱,也就是一贯。



    大鹿五铢是大鹿国的官方流通货币,开河发的大多是这种,但其实不怎么值钱,市面上常见的还是一种叫‘德元通宝’的铜钱最值钱,含铜多,流通广,似乎是唐国的铜钱,一枚德元通宝能顶五枚大鹿五铢。



    甚至于,这个世界的“一钱”重,就是指的一枚德元通宝的重量。



    连重量单位都是用别人的货币,光是从这里,李启就已经知道这个世界的唐国有多强大了。



    虽然这个唐国,应该跟自己世界的唐完全不沾边就是了。



    不过,这个世界有一点不同,虽然有官方铸钱,但却并不流通白银,经济活动里几乎还是依靠铜钱来完成,只有很少的情况下会用金子付账。



    就连票据之类的,都是记的铜钱,极少数大额交易的情况下会用金票。



    白银,好像被从经济系统里踢出去了,具体原因李启也不是很明白。



    李启身上揣着的一千大鹿五铢,在大鹿国就是一千钱,购买力其实相当不错了,够买小半头猪,也就是三四百斤肉。



    一般来说,一斤肉也就是两三钱的价格,两枚铜钱足够在茶摊上喝一壶茶,再吃两碟附赠的小点心了。



    不过,这两三钱,放在平时,李启是断然舍不得吃的。两三钱,都够买两三斤米了,这世界的人,饭量普遍偏大,一顿吃十斤饭的大有人在,两三斤米,蒸熟也不过十斤而已。



    再说,猪肉贱,贵的牛羊肉,价格还要翻两三倍,实在不是他能吃得起的,毕竟纤夫还是个体力活,不吃饱没力气,所以大部分情况下,他都是白饭吃饱,菜的话,能有点咸菜算好的,没有就用水草加盐凑合凑合。



    偶尔有鱼打点牙祭,但鱼嘛……没调料的情况下吃河鱼,真的是一种折磨,如果不是为了营养考虑,李启宁肯吃白饭。



    好在,白饭管够。



    给种出灵米的那位农家祈福,如果不是他,这个世界恐怕要饿死不知道多少人,最起码功法不可能这么普及。



    不管是什么功法,都得建立在吃上面,没有足够的营养,说啥都扯淡。



    哦,术法除外,到现在,李启都不知道牛力术的力量来源是什么。



    灵米的存在,让他这种体力工作者不至于累饿而死,发明者李启不认识,也没听说过,不过他倒是时常给那位老人家祈福。



    这种功绩,足以尊圣了吧。



    一边崇敬着老人家,李启一边朝着茶摊走去。



    现在有了术法,他或许可以尝试一下找点别的赚钱门路了。



    脑子里学会的东西说是……来源于炁。



    可他妈的炁是啥啊?



    不懂,以后慢慢学吧,神意传承这种东西一听就知道不是大路货,想要再来一次牛力术这种,估摸着要很久很久了。



    手里紧紧攥着两枚铜钱,李启走到了路边的茶摊上。



    “茶博士,来一壶茶!”李启拍下两枚铜钱,大声喊道。



    四周有不少人,因为虽然是冬日,但行脚商们也不停歇,他们也聚集在这个茶摊上饮茶歇息,然后再背上他们的大背篓去各个村庄之间行商。



    不过,行商们也泾渭分明,不同的背篓坐在一起,显然也是一个个帮派,只有李启一个人,孤零零的坐在两个行商团队中间,显得格格不入。



    “好嘞!这就来!”茶博士一边喊着,一边迅速过来,热情的给李启擦桌子,然后端上来一壶茶,又附赠了两碟糕点。



    都是米糕,用灵米打的。



    毕竟是附赠品,也不可能太贵,用米糕已经很不错了。



    李启拿起一块,大口嚼了起来,虽然原材料也是米,但总是比白米多了几分滋味,加上腹中饥饿,吃起来也不错。



    吃过一块米糕,又大口灌了一杯温茶。



    茶的温度都不烫,只是刚刚温暖,毕竟这种茶摊的客人都是来往的辛苦人,不可能忍着渴慢慢等茶凉,所以都是温热的水和泡了一天的茶叶,几乎没什么清香可言,只能说是勉强有点茶叶味道。



    “呼……”不过李启已经很满足了,按照这个速度,明天晚上应该就能赶到丰县吧?



    只是,这个时候,却突然有人在背后对李启说道:“这位大哥,一个人出远门啊?”



    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