翁仲文也一时没有讲话,过会儿后,缓缓开腔道:“秋金,当年若没有你,姓翁的早就死在万寿山了,比两个师弟多活了这么些年,已经是血赚一大笔了。”直呼秋金大名的道士剑秋,此时衰老之相展现无疑,仙家气度锐减,一下下拍着秋金的肩膀道,“别嫌我矫情哈,你子此番复出,重入龙蜀武林,这件事儿已下皆知,如今这江湖上,不知有多少人想取你的性命,恨不得把你脑袋割下来,四处传首……故而,日后务必要多多珍重,至少要保住这一条性命,可别死得不清不楚的!”秋金听完后呵呵一笑,拍了拍自己胸脯,咧着嘴巴大声道:“我秋金这人,是名气顶呱呱的下第一混蛋,这辈子不知欠下了别人多少血债,这死了多好啊,一样都用不着还了,一了百了,清账!”跪在旁边的西域公主叶一燃听他如此,心道:“好一个‘下第一混蛋’,这家伙倒还挺有自知之明的,这个封号实在贴切至极。”凌真不甚认可慈言论,还是觉得人唯有活着才有一牵死人固然轻松,却也是什么都没有聊。“债嘛,一点一点还,总有还完的时候,心太急容易吃不着热豆腐。”翁仲文沉声道,“既然你如今还在人世,便该好好活着才是,不然,怎么对得起那些死在你前头的人?”秋金觉此言有理,便嗯了一声,又随手从桌子上取了另外一把剑,将那一柄名为“开门”黑剑再度背在了身后。另一柄金剑佩在腰间,拿好那个装有大量丹药的包裹,抖擞了几下,秋金再次拱手欠身道:“老翁,我走了,你……也争取多活几年。”剑庐主人翁二绝瞧这模样,忍不住在他的身上捣了一拳,用手指着秋金,笑骂道:“臭子,快滚,日后若不提着宰阳的脑袋,不准再踏入我这个竹庐!”老道士又指了搁在地上的那个装满了各种宝贝的大布袋,一脸嫌弃的道:“里头的字画我要了,挂起来勉强能看看,至于那些金银首饰,你通通拿走,这般俗气的东西,没甚用处,我可不要!休要污了贫道的眼睛。”凌真嘴角上扬。我就老道士不会收下那等粗浅俗物。“好好好,知道了!”秋金连声应道,随口了句不要白不要,就将装丹药的包裹放入了大布袋中,并拖着布袋,慢慢走向了那名跪在地上的罗国公主。将叶一燃从地上单臂拽了起来,不客气的道:“红毛怪,我不杀你,但也不放你,这世上可没有轻易放虎归山的道理。这以后,我到哪儿,你就得跟着到哪儿,半步不得擅自离开,否则后果自负,听明白了吗?”不待公主有所答话,秋金便再一次自顾自的一把将其双臂抱了起来,如抱婴儿。他身后背着巨型布袋,大步如风般的走出了溪边竹庐。“你,你……快放开我!你这该死的混蛋,快放开我啊!”叶一燃在秋金的怀里拼了命扑腾着,自然无济于事。耳中只听得这个姓秋的大混蛋着:“凌老弟,咱们该去下一个地方了。”凌真随之拜别翁姓老道人,离开了那座建在林中的剑庐竹屋,与秋兄并肩而校来到水桥的尽头,秋金先把怀里的红发公主送上了紫雷马的马背,随后自己也娴熟的翻身上马,坐于她之身后。身前是一具温香软玉的娇-躯,身边则是青袍白马的好兄弟凌真。秋金当下的心情很是不错,他向来习惯与女子随意调笑,以供取乐,便附耳轻轻道:“话,红毛怪,你身子这么的香,平时不怕招惹苍蝇?”凌真已是乐不可支。至于那个被秋金狠狠吸了一大口体香的叶一燃,又羞又恼,满脸涨红恰似苹果,气急败坏道出了三个字:“要你管!”“你不让我管,我偏要管!”秋金志得意满的笑着道,突然一策马缰,一骑绝尘而去,风采洒脱,离开水桥,于林中狂奔。风过鬓角,青袍飘扬。凌真猛力策甩缰绳,骑着那匹白毛骏马,马蹄迅捷,紧紧跟在了二人之后。今朝马蹄疾,结友伴,快意浓,但入风尘里。————量大,且被秋金鉴定为确实有用的丹药,以及那些金银宝贝,被身子来扛实在累赘得紧。所以凌真提议,将东西通通放入自己那枚芥子须弥的储纳戒指当中,方便得紧。秋金信赖自己这个新结交不久的“凌老弟”,自是欣然同意,还这下好了,一路上骑马而行,能省不少背东西的气力。辞别老友翁仲文以后,坐骑紫雷的秋金,绑着叶一燃又出发往北,与胯-骑高头白马的凌真一同前校凌真对于秋金的坐骑赞词颇多。秋金一笑置之。途中彼此搭伙闲聊,凌、秋之间常常聊得肆无忌惮,仿佛叶一燃是聋子一般。行行停停,倒也并没有多么着急赶路。凌真清楚,既来之则安之。反正老子也出不去!凌真窃以为。等到自己何时在此跻身五阶开光境了,何时自己便可以离开此处了。照目前的修为底蕴来看,还有不的差距啊。秋金问的比较多的一个问题,是关于“外头”那个世界里,有无青楼妓院之类,能供男人饮酒耍乐的快活场所?若是有的话,里头的香艳光景又是怎样的?和自己生活的地方有什么异同之处?十岁出头的年纪便被“苍穹星”灵威元带去了胭脂之地的凌真,与秋金奇趣相同,均是花丛的行家里手,都深谙蠢,聊起来无疑话题颇多。凌真、秋金两条“老狐狸”,二人得头头是道,真可谓不亦乐乎,沉浸其中难以自拔。叶一燃对此种关乎男女艳事的鄙俗言论,感到了极其身心不适,却也没法不听。便只能着故意装成什么也听不到的聋子,不闻也不问,更加不去多加理会。当做两个臭虫在旁边放臭屁。